关于威海海伦湾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公示
威海海伦湾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,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(2021)鲁10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受理威海海伦湾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9日作出(2021)鲁1002破2号决定书,指定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。
经过管理人调查,确认威海海伦湾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在册员工,截至2021年10月15日,未欠职工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,予以公示。公示日期至2021年10月31日止。
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,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。
特此公示。
威海海伦湾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
2021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