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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手在学校被同学踩伤了,医生说肌腱断裂,对方家长没有反应怎么办




孩子的手在学校被同学不小心踩伤,去拍了片子,医生说没有骨折,让回家养着,但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,孩子被踩伤的小拇指连接手掌处仍旧肿胀并且小拇指不能伸直,医生说可能是肌腱断裂,让再恢复三个星期看看情况,我们把这些情况告知了对方孩子家长,他们却没有任何反应和答复。我们该怎么办?

健华律师:

你好,你的孩子在学校被同学踩伤。作为受伤一方,你有权要求对方孩子的监护人(父母)承担相应的医疗费、交通费等费用。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,存在一定过错的,你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。

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合理推断,对方孩子也是未成年人,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。另外,你的孩子在受伤时是七岁半,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,除非学校能够证明尽到了教育、管理职责。如果存在学校对学生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、老师在发现危险时未及时制止,或者孩子受伤后未及时通知家长并将其送往医院等情况,学校也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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