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的私生子和我们一起生活20几年,离婚后,丈夫私生子有我的财产继承权吗?
我和丈夫于1975年登记结婚,婚后共同育有两个女儿。丈夫在1996年,有了一个私生子。之后,这个孩子一直跟着我们夫妻两个生活。2019年,我们办了离婚证,对财产进行了分割。我想问,离婚后,那个私生子对我的遗产有继承权吗?立遗嘱是否可以仅让两个女儿继承?
你好。私生子对你的遗产具有继承权,你如果立遗嘱的话可以仅让两个女儿继承,具体分析如下: 首先,你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了一个私生子,这个私生子跟你们夫妻一同生活了20余年,实践中通常会认为这个私生子与你之间属于继母与继子的关系,且属于受你抚养教育的继子女。那么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,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适用《民法典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。因此,私生子对你的遗产具有继承权。 其次,如果你选择立遗嘱的话,可以仅让两个女儿继承自己的遗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