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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之“说”律师随笔------ 姜茂忠

律师之“说”律师随笔------ 姜茂忠   

      民间对律师的看法很多来自影视剧,而影视剧的编导一般不是中国法律界出身的,所以在影片中极度渲染了律师的伶牙俐齿、口若悬河。而实际上,中国作为一个法官居中判决的司法形态,不可能让律师来主导整个庭审,不会受到律师激情的感染。所以作为律师,就要用心研究一下“说”的学问。   

   律师从实习律师到能完全把握一个案件的成败,是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磨练时间。而律师学的技巧在成长中一次次发生质的转变,大体表现为四种形式——想说、能说、会说、不说。

   想说,是一个渴望成功律师的必经之路,这是初生牛犊的勇气,这是实现理想的豪气,这是舍我其谁的霸气。任何可以交谈的地方,都显得激情四射,每时每刻如鲠在喉,不吐不快。虽然难免有时候开口千言,离题万里。 

   能说,这是走向成熟的一个关键时期,是能迎合大部分当事人心理满足的时间。这个阶段的律师,能旁征博引,把一生所学都能滔滔不绝的表达出来,在任何一个场合都是主角。在法庭上,让法官听得昏昏欲睡,把自己的当事人说的心花怒放,把对方当事人说的如坐针毡。    

   会说,这个阶段的律师称得上律师界的精英了。说出来的话让内行人几乎都挑不出毛病来,当庭一坐,精神抖擞,引经据典,连法官都不得暗挑大拇指。    

   不说,不是一言不发,而是惜言如金,字字珠玑。每一案件成熟于胸,一个眼神、一个举动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。运筹帷幄之中,决胜千里之外。这时候的律师不仅会办案,更是会做人,律师能达到这个境界可谓炉火纯青了。  

   说之成潜于思考,说之大成潜于诚信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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