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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假休完后离职,多休年假按事假算,单位要倒扣工资,想问这合法吗?



你好,律师,我有些问题想咨询一下,最近我们公司出台最新规定,一年按一定比例折算来休年假,如果年假休完后离职,多休年假按事假算,单位要倒扣工资,想问这合法吗?

健华律师:
你好。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合法。

首先,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的规定,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,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,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
其次,员工在离职时,已经休过的年假并不按年度折算扣回。根据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,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,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。因此,公司一旦同意员工休完当年度所有的年假,即使年中离职,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公司也无权扣回。

最后,如果员工年假休完离职,公司按事假算倒扣了工资的话,员工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,如:劳动合同、离职证明等证据,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倒扣的工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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